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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8-02 09:49:39 发布

作者:威士达冷链物流研究院

类型:冷链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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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农字〔2022〕35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现将《2022年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22年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财政资金补助,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

  二、突出重点任务

  (一)合理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产地重要流通节点,建设改造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强化产地预冷、分拣分级、初加工、集散配送、产地直销等功能,打造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引导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主体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整合资源、创新模式,优化田头集货、干支衔接运输和农村快递配送,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

  (二)深入开展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2022年整县推进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2022年,支持湖口县、信丰县、丰城市、广丰区、金溪县开展整县推进,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率先形成覆盖产地的产地冷藏保鲜网络。整县推进的地区要培育壮大一批运营服务主体,创新一批运营服务模式,培育一批农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推广一批实用技术和标准,鼓励探索冷藏设施设备信息化解决方案。

  (三)组织产地冷藏保鲜培训。开展全省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训,为实施主体提供线上线下、专业运营、实践应用等课程。各地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使用效益。

  三、有序组织实施

  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补助标准、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区域等年度政策,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有关要求执行。

  (一)组织项目储备。建设主体通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储备申请,经县级审核、地市级复核、省级审定后储备入库。原则上2022年项目须在信息系统内储备后才可进入立项环节。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众公布当地产地冷藏保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县级部门在项目启动前不少于10个工作日,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切实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批复立项。建设主体通过信息系统APP自愿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申报审批,及时向社会公示审批通过的项目,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监督指导审批工作。审批后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实发生重大变更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经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

  (三)组织开展验收。建设主体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保留好合同、用工姓名与支付劳务费用详单、设施设备采购与收货清单、票据、照片(项目实施前后参照物相同)与视频等各项原始凭证,作为验收的佐证材料。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组织具有相应专业水平、评估(审计、造价咨询)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项目建设总投资审查,组织专家组对照主要技术参数及注意事项(附件1)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附件2)。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应按规定对本地区当年验收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验收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1月30日,补助拨付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任务实施县要落实主体责任,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始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时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引导主体不断提高设施综合使用效率,防止大面积闲置或废弃。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全面落实农业设施用地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鼓励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建设和运营合作,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银行创新产品服务,配套利率、期限、额度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三)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农办市﹝2022﹞4号),严格对照管理规范要求,做到全过程监管,同时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工作风险自查和监督评价机制,实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严格资金监管。各设区市要指导并督促项目实施县按规定加强资金和绩效管理,全面梳理2021年度补贴兑付情况,督促任务实施县尽快完成资金兑付。省级坚决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资金结转量大、工作推进慢的地区,下一年度将调减或不再安排任务资金。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开展自评,查找风险点和不足,加强设施建设工作监督评价,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2022年度设施建设工作自评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市场处。

  (五)加强宣传示范。各地要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实用技术标准、材料装备等试验示范推广,探索产地农产品流通数据的信息化采集方式,打造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试验示范基地。加快总结设施建设运营和整县推进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全媒体宣传,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相信大家一定对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上海威士达冷链物流研究院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冷链领域的产业研究、策划咨询、规划设计、招商运营等冷链物流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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